南京市梅山第二中学大队委职责

作者: 张林 | 发布时间: 2022/10/26 9:29:44 | 611次浏览

1、大队长 

(1)召集并主持大队委员会、中队长联席会,研究、讨论、布置工作,交流工作经验。 

(2)根据大队委员会讨论的意见,制定出大队工作计划。 

(3)主持大队活动,召开全体队员大会。 

(4)检查队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帮助并检查各委员(各职能部)及各中小队工作。 

(5)主持“队长(委)学校”的工作,培训积极分子。 

2、副大队长 

(1)协助、配合大队长开展工作。 

(2)负责整理、保管大队委员会的文件和资料。 

(3)负责值日中队工作。 

3、大队旗手 

(1)大队集会时负责出旗和退旗,大队列队进行时,负责执旗。 

(2)主持少先队升国旗仪式。 

(3)主管大队室。 

(4)保管队旗,管理各中队领用与归还队旗的工作。 

(5)负责训练中队旗手和护旗队员,与文娱委员配合,主持鼓号队的组织培训工作。 

4、大队组织委员

(1)负责学习队章的工作,在全体队员中普及少先队基本知识。 

(2)负责少先队组织发展工作以及超龄队员的离队工作。 

(3)负责接转队员的组织关系,管理队员登记表,填写少先队组织情况统计表,按时上报。 

(4)负责大队对中队、小队集体和队员进行奖励和处分的具体工作。 

(5)保管“大队活动记载薄”,记好大队活动记载薄。 

5、大队学习委员 

(1)负责组织大队科技和各种知识性竞赛活动;领导学校科技、知识、兴趣小组的工作。 

(2)关心和了解各中队学习情况,帮助各中队围绕学习,组织开展活动;组织各中队学习委员观摩学习,交流经验。 

(3)负责红领巾读书读报活动,管理大队图书、报刊,负责向大队推荐好书和报刊,做好订阅报刊的工作。 

6、大队宣传委员 

(1)组织、管理大队广播、壁报、黑板报等小组,按时广播和出板报、手抄报。 

(2)负责队室、橱窗等宣传阵地的布置工作。 

(3)培训中队宣传积极分子,组织志愿者检查、督促各中队宣传工作的开展。 

(4)负责宣传国内外大事,宣传少先队中的善言善行等。

7、大队文艺委员 

(1)组织大队的文化娱乐活动。 

(2)向各中队推荐介绍积极阳光的歌曲、舞蹈等。 

(3)培训文娱骨干,组织文艺小组和红领巾合唱团活动。 

(4)与旗手配合,组织培训鼓号队,负责保管鼓号和文娱用品。 

(5)协助学校组织好节日庆祝和文艺汇演、歌咏比赛等活动。 

8、大队体育委员 

(1)组织队的体育游戏和体育活动;发动队员参加体育锻炼。 

(2)培训体育骨干,组织体育兴趣小组和各种球队活动。 

(3)主持红领巾体育节、游戏节活动。 

(4)协助学校开好各种形式的运动会和体育竞赛活动。 

9、大队劳动委员 

(1)组织大队的种植、包干区、工艺制作等劳动教育活动。 

(2)负责大队社会公益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3)负责宣传和推动美化校园的工作,组织队员进行自我服务等实践活动。 

(4)管理大队的卫生工作,负责各中队卫生检查评比。

(5)定期检查班级公物,制止损坏公物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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