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9学年普通初中收费公示

作者: 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9/8/30 7:47:49 | 1290次浏览

   

   

      

   

住宿费

400(一级)

350(二级)

250(三级)

宁价费[2012]241

1、少数硬件设施好、服务有特色,且实际成本超过收费标准的,由市物价局另行核定2、农村公办初中免收寄宿生住宿费。

社会实践活动费

100

宁价费[2004]373

1、仅限门票、交通费、食宿费。

2、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3、仅限城市中小学。

4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校服费

按实收取

宁价费[2004]373

苏价费[2010]336

1、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2  农村中学不作要求。

伙食费

按实收取

宁价费[2011]20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1、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借读费教育,免课本费办法按宁教财[2008]5号文件规定执行,免作业本费办法按宁教财[2011]3号文件规定执行。

2按照宁教财[2017]22号文件规定,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费用减免政策,减免项目包括社会实践活动费、住宿费。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学生资助工作电话

学校联系人:方秀玲                            电话:56321169

投诉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83639901      学校所属区价格主管部门:

学校所属区教育局:雨花台区教育局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教育局

一九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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