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第二中学落实“五项管理”之手机管理

作者: 王小强 | 发布时间: 2021/3/22 13:53:03 | 785次浏览

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方便了家长与学生的联系,但却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学校的正常管理。为维持正常教学秩序,有效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成效,学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为此,特制定本规定。请各年级各班宣传到位,严格执行本规定。

一、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不得使用手机。一经发现,所有行政干部、值周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等都有权收缴手机,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学生在任何时段都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内或给手机充电.;

  第二条、学校现在已提供必要条件,为学生与家长联系提供方便,学生使用学校门卫电话;

  第三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使用办公室电话或借用教师手机,教师应提供方便;

  第四条、学生携带手机入校园内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学生违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按下列要求予以处罚;

(一) 学生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其手机到班主任处、并报的政教处登记,班主任及时与家长反馈信息。

(二) 第一次违反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机一周,班主任在班级对学生通报批评,并通知家长到校认领手机和签字。

(三) 第二次违反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机一月,一月后由家长到校领回手机并签字,对违纪学生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四) 第三次以上违反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机一学期,新学期开学后由其家长领回手机并签字,对违纪学生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纪律、留校察看处分,并通知家长来校共同做好学生转化工作。

(五) 拒不交出手机或因收缴而顶撞老师,视情节轻重按第(二)、第(三)、第(四)条处罚。

二、各年级各班级必加强管理,将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列入班规,由纪律委员负责监督本班学生遵守学校手机管理规定,一旦发现有人违反规定,立即报告班主任进行处理。

三、与学生个人评优和班级考评相结合。违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的,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每人次扣除班级考评分1分(班主任积极配合,主动上报的除外)。

四、学校设立手机管理举报电话,政教处:025-56321169举报一经查实,每人次扣除班级考评分1分(班主任积极教育整改的除外)。

5、三次及以上违反规定,收缴的手机的领取程序:新学期开始时由学生本人写申请书(500字以上),班主任提出意见,经年级组长签字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6、确有特殊情况需带手机,到校放在班主任处保管,离校时领取手机,确保在校期间手机不在学生手上。

三、家长与学生联系方式

为方便家长与学生取得联系,学校门卫室电话供学生联系家长,特殊情况可使用教师办公室电话。

四、本规定从2021年3月30日起执行。 

南京市梅山第二中学政教处

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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