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2021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通知

作者: 章晓峰 | 发布时间: 2021/1/11 13:44:39 | 979次浏览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华中专:

根据南京市电化教育馆(南京市教育信息化中心)《关于做好“省电化教育馆关于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举办2021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宁电教函〔2021〕1号)的精神,为做好我区作品征集报送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各校在2021年4月2日前将"附件4"以电子稿形式传送给区电教馆。

市电教馆联系人:程莉,联系电话    :84763540。

区电教馆联系人:夏玉宁,联系电话:69691550。


雨花台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月7日



附件1:关于做好“省电化教育馆关于转发 中央电化教育馆举办2021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附件2:2021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指南

附件3:关于举办2021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附件4:2021 年观摩活动教师信息统计表


有意参加的老师可与信息中心联系,协助录课或视频处理。

查看附件内容,复制网址http://yhjyxx.cn/NewShow-87058.aspx


附件2:2021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指南

一、参加资质与方式

(一) 人员

1.基础教育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各学段的教师及教育工作者均可自愿参与。

2.鼓励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社会团体、企业积极参与协助指导学校和教师参与本项活动。

(二) 原则

1.参加教师:每名教师仅可报送一节课,每节课只能由一名教师执教。

2.教材选择: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使用国家统编教材

3.中等职业学校:只接受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中的课例。

4.教学应用:仅为 PPT 课件播放式的课例不属于本次活动征集内容。

5.课例包含以下情形的将取消参加资格:政治性错误和学科性错误;弄虚作假行为;已参加过其他国家级活动。

(三) 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送时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2.活动官网:http://iwb.webcet.cn

3.报送方式:本活动坚持教师自愿参与的原则,参加者采用自主报送与学校组织报送相结合的方法。

(1)个人自主报送:参加活动教师征得学校同意后,登录活动官网进行注册、申报、提交课例。

(2)学校组织报送:所有教师登录活动官网进行注册、申报、提交课例。学校再统一将本校参加活动的教师信息统计表(见附表 5),加盖学校公章发至 guanmoke@126.com 邮箱。

二、征集课例类型

(一)交互式电子教学设备类 : 在具有交互式电子白板、交互式电子显示屏等设备支持下实施的课堂教学活动课例。

(二)数字化学习终端类:学习过程中,学生使用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VR/AR/MR 等终端学习设备、人工智能设备及相关技术支持下实施的课堂教学活动课例。

(三)创客M /STEAM  类:在信息化环境下,学生利用开源硬件与其它加工制作技术完成智能创意作品的学习活动;或能体现科学、技术、工程、艺术、数学等多学科融合特征的课堂教学活动课例。

(四)人工智能编程类:学生通过操作体验等实践活动,完成对人工智能的典型特征、基本原理、编程实现、核心算法学习、综合应用等的课堂教学活动课例。

(五)在线课堂类:师生分离与生生分离的环境下,采取线上同步教学方式实现的师生共同完成教与学活动课例。

三、提交资料和要求

(一)提交资料

1. 教师信息表

  登录活动网站注册申报后,下载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的教师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上传,模板见附表 1。

2. 教学文案

  (1)教学设计:模板见附表 2;

  (2)教学反思:模板见附表 3;

  (3)创客/STEAM 课程(项目)设计表:模版见附表 4,须与附表 2、附表

3 同时提交;

  (4)在线课堂类的教学设计与教学反思,教师可不使用模板,根据“八、推荐原则(在线课堂类)”进行撰写。

3. 教学视频

  一个完整视频:课例简介+片头+完整课时授课的录像。

4. 翻转课堂中学生学习使用的微课(除在线课堂类)

  采用翻转课堂形式的教学课例,除提交一个完整视频外,还须提交微视频(MP4 格式、时长 8 分钟以内)及相关资料,打包后小于 40M。

5. 在线课堂类辅助说明资料

  (1)包括能够反映在线课堂学习内容的资料(微课、学案等);教学开展的过程资料(师生互动环节的截屏或录屏等);学生参与学习的资料(线上作业、线上交流反馈、线上评价等)。

  (2)资料打包小于 500M,在平台上选择翻转课堂,上传。

(二)资料要求

1. 教学设计

  (1)贯彻新课程标准理念,把握学科教学特点,突出学科核心素养、明确教学目标,注重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体现师生共同成长。

  (2)对所选教材内容、教学方法、学习者特征进行分析,新技术的教学融合的策略进行说明,包含所用资源(硬件环境、教学平台、学习工具或软件等)。

  (3)教学过程设计要体现教学环境应用创新、学与教的策略和方法,体现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

2. 教学反思

  (1)突出教学活动的创新点。总结应用新技术解决教学活动中关键问题的应用策略,反思信息技术与教与学融合给课堂变革、师生发展带来的影响。

  (2)对使用新技术与不使用新技术的差异性进行对比,从教学效果中的学科核心素养、学生知识掌握与能力提升、学生学习心理等方面进行阐述。

3. 教学视频

( 一 )授课时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 二 )视频各部分内容要求

  (1)课例简介:时长 3 分钟,位于视频录像片头前。授课教师本人实况讲解,并配合 PPT 等对教学信息进行介绍,内容包括:教师姓名、单位、课名,概述教学内容,突出信息技术和教学融合应用特点。

  (2)课例片头:在课例简介后,时长 5 秒,蓝底白字,要包含“2021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教师姓名、学校名称及学科、年级、题目、教材版本等信息,模板见附表 6。

  (3)完整课时授课录像(在线课堂除外):幼儿园授课时长为 15~25分钟,小学授课时长为 35 分钟或 40 分钟,中学授课时长为 40 分钟或 45分钟。

  (4)在线课堂类的课时不严格要求时间,不同学段以一节课时长为参照,如有完整的、包含学生同时在线互动的授课录像,则提交视频要求同其它课例类型(授课视频可通过教师授课时录屏的方式呈现);如无完整授课录像,则提交由授课教师本人实况讲解说课视频,内容参照“八、推荐原则(在线课堂类)”,要有 PPT、片头,时长不超过 20 分钟。

4. 视频质量

  (1)摄像设备:课例录制须采用专用摄像设备,双机位或多机位。在教学中师生使用的电子设备(如交互式电子白板、互动电视、移动终端)上的图像信号需单独采集或录制。

  (2)拾音设备:用摄像机附带麦克风或专用拾音设备采集声音,确保声音清楚、洪亮。

  (3)编辑格式:对多个摄像机拍摄的视频内容及交互式电子设备采集到的内容进行编辑,将多路视频文件编辑合成,制作为一个视频文件,格式为 MP4,分辨率为 1280x720,码率为 1024Kbps(1Mbps),大小控制在500MB 以内。

  (4)突出主体:视频要清楚的呈现师生交互活动,学生小组合作学习与个别化学习的画面内容。

四、推荐方法与作品使用

( 一 ) 推荐方法

  1.本活动由中央电化教育馆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全国专业指导教师进行推荐。

  2.在专业指导教师推荐与综合评定的基础上,推选出参加 2021 年全国研讨会现场交流活动(通知另发)的展示课例。

( 二 ) 作品使用

参加本活动并上传课例成功的教师,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在保留作者信息的基础上,将该课例用于出版、宣传、推广等使用。

五、项目设置

  1.网络报送课例分别设置为创新课例、典型课例和研讨课例。

  2.现场交流活动分别设置研究课课例、观摩课课例。

  3.教师根据课堂创新实践撰写论文,可参加由中央电化教育馆举办的相关教育技术论文活动。

  4.根据教育部对三评一赛类活动的要求,不再举办全国性评比和竞赛,本次活动不作为竞赛和评审类项目,不设置任何奖项。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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