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 创新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 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9/9/18 14:02:54 | 1166次浏览

各区教育局、区委教育工委,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党工委,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总结推广基层师德师风建设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继续推动全市“师德建设年”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建设年”创新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本次活动重点征集如下主题的创新案例:

1.完善师德师风机制建设创新案例;

2.建立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制度创新案例;

3.开展教师志愿服务工作创新案例;

4.师德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选树类型创新案例;

5.与师德师风建设相关的其他创新案例。

二、征集对象

南京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及教育系统参与“师德建设年”工作的有关单位。

三、征集标准

1.真实性。案例要来自各学校(单位)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真实实践,禁止虚构和杜撰。

2.创新性。案例在思路及方法上要有创新,工作上有突破。

3.实效性。案例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具有较强的推进作用,得到上级组织、师生及家长认可。

4.示范性。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具有借鉴意义和较强的示范推广价值。

四、体例要求

报送的案例应包括如下要素:(1)案例背景;(2)创新举措;(3)成效及影响;(4)未来展望。

案例文本应当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文本不超过3000字。

五、报送方式

案例应由各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单位)统一组织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单位)负责所辖学校,单位的案例选报工作,收齐创新案例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位证资料,并镇写创新案例市报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交至南京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njsjyjigiw@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某区(直属学校、单位)创新案例申报材料”。区教育局案例报送应不少于10个,兼顾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直属学校(单位)报送不少于1个案例。

六、评选方式

主办单位将通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综合评定等程序,评选出优秀案例汇编成册,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

七、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

八、其他

1.本次案例征集活动不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具体由南京市教育局机关党委组织实施。

2.请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案例征集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精心组织。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机关党委联系,联系人:韦亮,联系电话:83639945。

附件:1.“师德建设年”创新案例申报表

2.“师德建设年”创新案例申报汇总表

 

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典作委员会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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