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二O一五学年度梅山学少系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通知

作者: 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6/3/10 8:27:15 | 1024次浏览

各中小学团队组织:

经梅钢公司团委、少工委研究决定,二O一五学年优秀队员、优秀队长、优秀小辅导员、优秀队集体和优秀学生团员、优秀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按照沪少委(20163号文的有关精神贯彻执行。为便于各校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对象:

1、梅山各中小学的小学三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少先队员、团员、少先队长和少先队集体。

2、梅山高级中学高中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的学生、团员和班集体。

二、评选表彰的名称:

1、优秀少先队员:分为市、公司、校三级。

2、优秀少先队队长:分为公司、校两级。

3、优秀小辅导员:分为公司、校两级。

4、优秀少先队集体:分为市、公司、校三级。集体包括大队、中队、小队。

5、优秀学生团员:分为市、公司、校三级。

6、优秀三好学生:分为市、公司、校三级。

7、先进班集体:分为市、公司、校三级。

三、评选表彰的名额分配:

1、上海市分配给梅山名额:优秀队员2名、红旗大队2个、快乐中队2个、自动化小队2个。

2、公司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小辅导员、优秀学生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集体、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优秀

队员

优秀

队长

优秀

小辅导员

快乐中队

优秀

团员

优秀

三好学生

先进

集体

梅山一小

4

2

2

2

梅山二小

4

2

2

2

梅山一中

4

2

2

梅山二中

4

2

2

梅山高级中学

1

2

1

16

8

4

8

1

2

1

3、校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小辅导员、优秀学生团员、优秀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少先队集体、先进班集体名额自定。

四、评选表彰的条件:

1、优秀少先队员条件

品德优良,学习认真,身体健康;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热心为他人和集体服务;能团结队员,自主自动地开展丰富多采的少先队活动,特别是在雏鹰争章过程中表现突出,争得了5枚以上的校级奖章。

2、优秀少先队队长条件

具备优秀少先队员的基本条件,并热情主动为集体服务,创造性的开展少先队工作,有民主团结的工作作风和自主自动的工作能力,带领少先队员或儿童团员积极参加“中国少年雏鹰行动”、“民族精神代代传”、“手拉手”等活动,成绩突出,成为表率。

3、优秀小辅导员条件

具备优秀少先队员的基本条件,在小辅导员的工作中一当“孺子牛”,二成“水中鱼”,三像“智多星”,四学“小火箭”,五做“领头雁”,带领绿领巾共同前进。

4、优秀少先队集体条件

具有组织好、工作好、活动好、阵地好、制度好的鲜明特点,在队集体中广泛、创造性的开展雏鹰争章、民族精神代代传、雏鹰

假日小队等活动,并在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果。

5、优秀学生团员条件

认真履行团员义务,严格遵守团内制度;积极参加和开展团的教育活动,为加强基层团的建设出力献策,在参与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

6、优秀三好学生条件

积极参与学校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工作研究,积极、主动、自主、有创造性的开展社会工作,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或突出才能,民主作风较好,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团结带领同学在班级、学校、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7、先进班集体条件

有正确的集体舆论和良好的班风,积极进取,团结向上,学习气氛浓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并取得优良成绩。

五、评选要求和方法:

1、加强领导,严格管理。评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衡量学校德育工作有效性的重要条件之一。各校应把评选工作纳入到学校德育常规管理之中,学校德育处(政教处、教导处)和团委(总支)具体负责制定每年的评选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评选工作的宣传,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杜绝一切不正之风。

2、民主推荐,规范操作。班主任(中队辅导员)在认真总结学期初评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团队组织的作用,充分尊重学生的民主权利。候选人产生的过程要规范,一般是先由民主推荐、师生共同评议,经年级组教师和学生代表逐个评选后报学校团队组织。学校德育处(政教处、教导处)和团委(总支)在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后,报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审定。审定的候选人名单要张榜公布三天。

3、全面衡量,树立优秀典型。各校应注重挖掘学生中的先进事迹,广泛宣传,用科学的思想引导人,用先进典型鼓舞人。

六、表彰奖励办法:

公司团委和少工委对评选为总校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学生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个人予以命名表彰,颁发证书,先进事迹材料登记表放入学生档案,并组织参加优秀学生夏令营和社会考察活动;对评为优秀少先队集体、先进班集体的班级予以命名表彰,颁发将状,并向班主任(中队辅导员)颁发证书,班级集体先进事迹材料登记表放入班主任本人档案,作为评选先进的参考。

希望各校认真按照通知精神做好今年的评选工作,并于325日前将评选材料上报少工委办公室(总校团委),上报材料一律A4纸打印,先进集体事迹字数不少600字,先进个人事迹字数不少400字,申报表不附页,于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共青团宝钢集团上海梅山钢铁有限公司委员会

少先队上海梅山(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委员会

O一六年三月八日

抄报:上海市少工委、梅钢公司党委

抄送:党委宣传部、梅山总校党委

上海市级表彰名额分配:

上海市红旗大队: 梅山一小少先队

梅山一中少先队

上海市快乐中队: 梅山二小

梅山二中

上海市自动化小队:梅山二小

梅山二中

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梅山一小

梅山一中

注:优秀少先队员应评非毕业班的少先队员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教育局投诉
025-52883588
yhjyj@21cn.com

师德师风举报
025-56321597
njmszt@163.com

版权所有:南京市梅山第二中学 地址:雨花台区西善桥梅山矿秦淮新河畔 电话:025-56321315

苏ICP备12076886号 苏公网安备 32011402010434号 维护:南京裕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