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 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5/4/13 11:02:38 | 825次浏览

南京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宣德[2015]8号


关于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二、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职业学校)三个组别。

三、活动内容

(一)“小小百家讲坛”主题演讲活动

全市中小学积极组织学生围绕中华传统文化,结合语文、历史、思想品德等课程内容,阅读中国古典文学、民族文化、历史典故、神话寓言等经典读物。在广泛诵读经典、深入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开展“小小百家讲坛”主题演讲活动。此项活动为公益性活动,由省市推荐入围全国展评活动的优秀作品,将通过“小小百家讲坛”活动网络专区和中国教育电视台进行集中展播。

1、活动时间及安排

(1)即日起-4月15日:各中小学以学校为单位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演讲活动,评选优秀演讲作品,推选优秀学生,并为其录制每人3分钟时长的演讲视频,在校内进行展示,视频报送区教育局(区教育局联系人:曹寅;电话52883584;邮箱:njyhpjk@126.com)。

(2)4月16日-4月19日:区教育局利用各种方式对各学校推选的演讲视频进行集中展示,并按小学、初中、高中组别各向市推荐2份优秀演讲视频,报送至秦淮区少年宫黄征老师处(13851802242);直属学校按学生所在组别各向市推荐2份优秀演讲视频。所推荐学生的演讲视频必须上传至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网站。

(3)4月20日-4月23日:市组织评委进行评审,从各区和直属学校推荐的优秀演讲视频中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组织奖若干名,同时遴选小学、初中、高中组别各1名优秀选手,参加全省主题演讲比赛。

2、选手要求

参评学生要求热爱阅读,有一定的阅读量和理解能力,个性鲜明,口齿清晰,表达流畅。

3、演讲作品要求

(1)演讲作品要求主题明确,有学生自己的思考和观点,表达真诚自然;演讲内容要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包括:中国古典文学、历史典故、神话寓言、民俗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等。

(2)演讲作品可以是在班级、学校、区组织的相关主题活动中录制的现场演讲,也可以是学生个人录制的演讲视频;为增强观看效果,视频中可适当加入与演讲内容相关的图文介绍、动画、视频资料等。

4、演讲视频录制要求

(1)视频时长:3分钟,不要有与演讲无关的内容。

(2)录制场地:可以是课堂、礼堂或相关活动现场等,场地要求光线充足、环境整洁。

(3)文件格式:成片统一采用MPG4或WMV视频格式。

(4)录像设备:摄像机、DV、手机等。

(5)视频质量:要求画面和声音清晰、连贯、完整,视频码流不低于800kbps,分辨率不低于720×576像素。

5、其他要求

(1)各中小学生同时可自行登陆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网站(http://centv.cn),进入“小小百家讲坛”活动网络专区,下载并完整填写活动作品推荐表,点击“我要上传”按钮,自行上传作品;上传内容包括活动作品推荐表和演讲视频文件,视频文件的标题需标明作者姓名、省份/网络和组别;每个作品只能提交一次,重复提交者将不予受理;作品需完整、真实填写报名信息,资料不全或信息有误者将不予参评;活动专区将由公众投票评选出20项入围全国展评活动的作品。

(2)演讲作品应为参评学生所在学校直接拍摄或创作,不允许大量引用网络下载资源;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评选和展示资格;如涉及版权纠纷,其法律责任由申报者承担。

(3)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品的使用权由作者与主办单位共享,主办单位拥有出版作品集、公开展映展示、宣传推介、网络传播等作品使用权。

6、联系人及方式

本次活动委托秦淮区少年宫承办。

联系人:黄征老师,13851802242,sam_huang79@126.com市教育局宣德处肖蕾,83639940,xcydy@126.com。

(二)“寻访红色足迹”活动

全市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通过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红色旅游、冬夏令营等活动,组织中小学生阅读革命传统故事,观看红色电影,走访革命后代,到革命历史遗址、革命历史博物馆、革命先辈纪念馆、烈士陵园等场所参观,引导学生学习、了解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共产党历史,进一步加深对革命精神的感悟。

1、活动时间及安排

(1)区、校组织活动时间:2015年3—8月。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组织中小学生结合“寻访红色足迹”活动,撰写读后感、参观游记,拍摄摄影作品,设计活动方案;

(2)全国作品征集和网络投票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24:00。

(3)全国优秀作品展示时间:2015年10—12月。上传的作品经审核后通过“寻访红色足迹”活动网络专区进行集中展示;教育部活动组委会根据公众投票结果,按组别分别评选各类优秀作品。

2、作品要求

(1)主题征文:小学组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初中组和高中组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2)主题摄影:图片文件要求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不超过5MB。

(3)主题活动方案:小学组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初中组和高中组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3、报送方式

活动作品统一通过网络上传,登陆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网站(http://centv.cn),进入“寻访红色足迹”活动网络专区,下载并完整填写活动报名表,按照组别和作品类型分类上传;上传内容包括活动报名表和作品文件,作品文件的标题需标明作者姓名、省份、组别和作品类型;各类作品申报名额不限。

4、其他要求

(1)每个作品只能提交一次,重复提交者将不予受理;作品需完整、真实填写报名信息,资料不全或信息有误者将不予参评。

(2)活动作品应为作者本人拍摄或创作,其作品具有原创性;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评选和展示资格;如涉及版权纠纷,其法律责任由申报者承担。

(3)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品的使用权由作者与主办单位共享,主办单位拥有出版作品集、公开展示、宣传推介、网络传播等作品使用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有序推进。“少年传承优秀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是加强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工作。各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组织领导工作,调动学校和广大中小学生的积极性,使宣传、展示、实践的过程成为教育引导学生的过程。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广泛开展全媒体宣传,通过大力宣传开展系列教育活动的过程、经验和成果,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中华传统美德、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将提供全媒体平台,刊发活动的相关消息,相关学生报刊择优刊发学生读书笔记、演讲稿件,传递青少年继承优秀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青春正能量。

(三)注重导向,严格把关。各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学生申报作品能够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做到作品主题鲜明,思想观点正确,内容健康向上。

南京市教育局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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