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雨花台区学校“德育创新奖”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5/4/7 20:24:29 | 1024次浏览
关于开展2015年雨花台区学校“德育创新奖”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中华中等专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德育教育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努力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雨花台区学校“德育创新奖”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掘、总结和推广卓有成效的德育工作经验,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学校德育创新实践,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实效性,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二、参评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均可以集体或教师个人名义申请参加评选。
已获得南京市学校德育创新奖一、二等奖的项目不再参加申报评选,三等奖及优秀奖可再次申报评选。
三、参评内容
1、德育开创性实验研究
2、德育工作管理和评价
3、德育课程建设
4、德育队伍建设(含班主任工作)
5、德育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
6、班级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
7、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工作
8、心理健康教育
以上8个领域的创新成果,应将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方式方法及有效途径,文明礼仪教育和传统文化传承教育的方式方法,以及创新育人的方式方法等作为重点。
四、参评要求
1、具有正确价值导向,符合思想道德教育教学规律和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体现先进德育理念;
2、具有较强的创新特色,在理论和实践上具有创新意义;
3、对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发展和提高学校思想道德教育质量效果显著,对南京市德育工作有引领作用和推广价值。
五、评选程序
1、学校初评和申报(4月-5月10日)。全区各中小学校认真组织校内初评,在评选出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基础上,推选1-2个项目参加区级评选。
各学校确定推荐项目后,要填写《雨花台区学校德育创新奖申报表》(纸质稿一式三份,加盖学校公章),并将学校德育创新奖校内初选情况(含发动情况、评选过程、评选结果等)形成简要报告(纸质稿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含活动照片1——2张),于5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稿报区教育局普教科曹寅老师,电子稿发送至普教科邮箱njyhpjk@126.com。
2、区级评选(6月底前)。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评选出区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根据学校初选组织情况和上报项目质量,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表彰奖励
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优秀组织奖颁发荣誉证书;质量优异的项目将推荐参加南京市项目评选。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局普教科曹寅老师联系。电话:52883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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