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作者: 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4/10/25 10:02:15 | 1224次浏览

  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10月24日表示,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鲁炜在中央网信办举办的“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座谈会上说,刚刚闭幕的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时期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纲领性文件。在党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列为中央全会主要议题,具有里程碑意义。

  座谈会邀请了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法制办等中央机关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和北大教授张颐武等知名专家学者、人民网和腾讯网等网站负责人、高子程等律师等参加。一些北京社区居民也受邀参会,发表他们对互联网法治建设的看法。

  鲁炜说,要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就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网上网下两种资源,加强网络立法、网络执法、全网守法,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实现网络健康发展、网络运行有序、网络文化繁荣、网络生态良好、网络空间清朗的目标。

  就“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鲁炜表示,其要义是发挥法治对引领和规范网络行为的主导性作用,重点是按照科学立法要求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立法,关键是严格执法,基础是按照全民守法要求,引导网民尊法守法,做“中国好网民”。

  根据参会人员的建议,鲁炜说,会聘请一批法律专家担当法律顾问,参与网络管理、网络立法、网络执法的全过程,为重要工作提供咨询。

  有学者提出,要发挥网民的主动性,建立在道德伦理层面解决问题的机制。鲁炜回应说,我们马上要建一批网上的社会组织,欢迎有志于这方面工作的人加入这些组织。

  鲁炜还表示,要建立网民和网上组织信用记录来完善守法诚信的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网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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