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践行中国梦”主题教育征文演讲活动的通知

作者: 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4/6/16 14:44:38 | 816次浏览

关于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践行中国梦”主题教育征文演讲活动的通知

全区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要求和中办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区教育局、区关工委决定,今年上半年在全区各中小学广泛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践行中国梦”征文演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内容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层面的价值取向,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简明清晰地明确了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青少年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三爱”教育着眼立德树人,是学校德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必须广泛深入、坚持不懈地以各种活动为载体开展下去。引领青少年珍惜青春年华、刻苦学习、奋发进取、热爱劳动、尊敬劳动、艰苦朴素、自强自立的行为习惯,增强热爱祖国的情感和报效祖国的信念,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的志向,成长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二、活动目的、要求和方法

1.这次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征文演讲的形式引导青少年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三热爱”的基本要求,增强践行中国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这项活动的开展也是各学校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具体行动。

2.全区中学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主题班会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热爱普及教育,在普及教育的基础上开展征文比赛,各校评选10篇优秀征文参加区级评比。截至时间:2014年7月1日。

3.各小学拟在本学期结束前举办一次全校性的征文演讲比赛,并选拔一名学生参加区演讲比赛,区级比赛暂定2014年少先队建队纪念日活动期间进行。凡校社共建单位应邀请共建社区负责人参加活动。

4、区教育局、区关工委根据各校的活动组织程度和活动效果评选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和奖金;评选优秀作品奖,颁发证书和奖品。

雨花台区教育局

雨花台区关工委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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