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五好学生”评选条件
作者: 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3/10/25 8:37:36 | 1230次浏览
(一)校级“五好学生”评选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每学期至少参加校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活动1次,在学生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期末成绩九年级必须在年级前20名;六七八年级的必须在年级前30名;
(3)小学科考试每门成绩必须不低于80分;体育成绩达标以上;
(4)在学校内各处室无不良记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二)校级“五好学生”评选说明
1、在借读生,有资格参加校级“五好学生”的评选;
2、满足以上条件者方可在班级内民主选举,人数不限。
3、班主任有一票否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