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来临致各位老师一封信
作者: 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2/9/8 13:21:12 | 771次浏览
各位老师:
在教师节来临之际,学校向全体教工发出倡议,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三要八不准”》的规定,严禁做出一切有违师德的行为!!务必认真学习!!
在教师节来临之际特别提醒:
1、严禁教师有偿家教,不得用暗示性的话语示意学生请家教
2、严禁教师收受家长的礼物、礼金,不得要求学生向老师送礼
3、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学生赶出教室
4、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行为“三要八不准”》的规定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三要八不准”
(修订)
“三要”:
每一位班主任每学期要和每一位学生家长进行一次有效的沟通;
每一位任课教师每学年要和每一位学生进行一次民主平等的交流;
每一位学校领导每学年要向教师和学生家长听取一次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不准”:
不准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不准旷教、随意停课、调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
不准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不准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不准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
不准向学生、家长索要或接受财物;
不准对所任教班级、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不准在教学活动中有使用通讯工具等影响正常教学的行为。(关机或打成震动)